2020年湖北武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已开始办理,准考证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的成绩单上报名地市为“湖北省武汉市”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1日起,详细通知如下: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市直报名点的考生: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已开始办理,准考证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的成绩单上报名地市为“湖北省武汉市”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1日起,按如下方式办理:
一、办理方式
(一)纸质证书办理
1、网上办理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zwfw.hubei.gov.cn),切换区域到“武汉市”,
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服务”事项,选择“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办理”(付费成功后,通过EMS邮寄证书,办结件将于3个工作日内寄出。)
湖北政务服务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2、现场办理
考生持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现场办理,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外,代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电子证书办理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
2、通过“持证人员查询”,点击下载本人的证书电子文件。
注:用证单位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的“人社服务”栏目“证书验证”功能对全部证书电子文件和2019年度以来的纸质证书的最新状态进行在线扫码(二维码)查验,亦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社会机构验证”输入相关信息对纸质证书或证书电子文件进行实时查验。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日开始(双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三、办证地址
武汉市人事考试院(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5楼,503证书办理室)。乘车路线:46、507、561、575、605、705、803等公交车在新华路取水楼站下车,步行300米;地铁2号线中山公园站(B1出口)步行1000米;地铁7号线取水楼站(A2出口)步行1000米。
温馨提示:准考证或成绩单上报名地市为“湖北省省直”的考生,请到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办证窗口(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办理证书,报名地市为“湖北省xxx市州”的考生请相应市州考试院(中心、局)办理。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武汉市人事考试院
2021年2月26日
原文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24030/ncms/article_N062102261619.shtml
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书面资料申报要求
申请人除在网上注册外,在规定的时间内还需向注册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1、网上打印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要求贴本人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注册单位需签署意见和盖单位公章。
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处除粘贴在表上,另一张照片留省、市造价站,用于注册证书,照片背后写上本人姓名和注册单位。
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包括: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近两年编制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投资估算或经济评价等成果文件、服务单位具有承接该业务的资格证明及工程咨询合同或相关委托书;
(3)近两年参加编制或审核全国统一或地区工程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审工作报告原文(每份文字不少于2000字);
(4)近两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发表的工程造价专业论文。
申请人可提供上述证明资料(1)或(2)~(4)项中任两份。提供(2)~(4)项业绩的申请人,应填写《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和业绩证明》原件(见附件3)。其中业绩是指近两年本人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两项成果,并要求原单位盖章证明,其内容和完成时间应与网上注册内容一致。
5、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针对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初始注册的申请人);
6、本人与注册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申请人在申报书面时需提供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名单清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名单清册原件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资料申报时,申请人都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
8、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书面申报资料装订要求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其他资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人签名、盖单位公章)、目录、申请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还需提供人事存档和养老保险证明。申报资料统一为A4规格,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