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放2020年度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通过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已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交我厅。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建人教〔2019〕360号)精神,从即日起开始发放有关证书。为方便证书发放和考生领取,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各省辖市报名并通过的考生,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统一由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部门领取,具体发放工作由人事部门统筹安排。请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部门务必于3月18日前安排专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到省厅领取证书。
二、省直、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报名并通过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接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证书领取地点
1.省直、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通过考生到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2号、3号窗口领取;
2.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到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5号窗口领取。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3870375
附件:省辖市证书领取明细表(省直除外)
2021年3月8日
原文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28598/article/159497
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书面资料申报要求
申请人除在网上注册外,在规定的时间内还需向注册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1、网上打印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要求贴本人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注册单位需签署意见和盖单位公章。
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处除粘贴在表上,另一张照片留省、市造价站,用于注册证书,照片背后写上本人姓名和注册单位。
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包括: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近两年编制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投资估算或经济评价等成果文件、服务单位具有承接该业务的资格证明及工程咨询合同或相关委托书;
(3)近两年参加编制或审核全国统一或地区工程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审工作报告原文(每份文字不少于2000字);
(4)近两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发表的工程造价专业论文。
申请人可提供上述证明资料(1)或(2)~(4)项中任两份。提供(2)~(4)项业绩的申请人,应填写《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和业绩证明》原件(见附件3)。其中业绩是指近两年本人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两项成果,并要求原单位盖章证明,其内容和完成时间应与网上注册内容一致。
5、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针对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初始注册的申请人);
6、本人与注册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申请人在申报书面时需提供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名单清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名单清册原件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资料申报时,申请人都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
8、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书面申报资料装订要求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其他资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人签名、盖单位公章)、目录、申请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还需提供人事存档和养老保险证明。申报资料统一为A4规格,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