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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2022-03-15 09:11:31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网站发布《关于领取2021年一级造价师、职业药师、社会工作者、翻译(笔译)、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统计师资格证书通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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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1年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通知

一、领证要求: 

1.证书发放时间:2022年3月14日起,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正常休息) 

2.证书发放地点: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3号楼,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一楼102室,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领取。 

4.考生尽量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领取。 

5.证书一律免费发放,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6.为方便考生证书领取,中心特开展证书寄送服务。本着安全第一、考生自愿的原则,考生如需证书寄送服务,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http://link.233.com/21137/bas)填写邮寄信息。 

7、咨询电话:84432609 

二、注意事项:

1.证书寄送服务只限江苏省范围内。(省外EMS服务标准不一,部分地区不能寄达。) 

2.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考生可根据邮政特快寄递服务的相关条例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协商处理,中心不承担连带责任。 

3.尤其近期疫情严重,请考生尽量选择寄送服务。

三、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第七十一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官方通知原文:http://link.233.com/18081/hrss/kszsff/202203/059eefea4c184211a4adc745198f986f.shtml

各地一级造价师行情,薪资待遇查询>>

领证后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

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无签发日期的,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后首次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应提供自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1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30学时。初始注册有效期为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流程及注册网站(各专业)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本人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入“个人办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点击“”选择业务类型——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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