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单价的调整
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文件调整合同价款。
(2)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的调整
1)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2)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3)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4)承包人应当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不答复,视为已经认可。如果承包人未报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再报发包人确认调整合同价款,如发包人不同意,不予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