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区的选择要遵循两个基本原则:
1)靠近原料、燃料提供地和产品消费地的原则
这一原则并不意味着安排在等距离范围内,而是根据项目的技术经济特点和要求具体对待。
项目 | 特点 | 原则 |
农产品、矿产品的 初步加工 | 大量消耗原料 | 尽可能靠近原料产地 |
铝长、电石厂等 能耗高项目 | 减少电能输送损失所获得的利益,大大超过原料、半成品调运中的劳动耗费 | 宜靠近电厂 |
技术密集型 | 需技术力量雄厚,协作配套条件完备,信息灵通 | 宜在大中城市 |
2)工业项目适当聚集的原则。
有利于发挥“集聚效益”,对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充分利用,便于形成综合生产能力,便于建设比较齐全的基础结构设施,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投资。此外,还能为不同类型的劳动者提供多种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