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价格应采用造价管理机构通过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未发布的,应通过市场调查确定。未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时,需在招标文件或答疑补充文件中对招标控制价采用的与造价信息不一致的市场价格予以说明。
(2)应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
(3)应该正确、全面地使用行业和地方的计价定额与相关文件。
(4)不可竞争的措施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5)不同工程项目、施工方、施工组织方法,措施费不同。对于竞争性措施费用的确定,招标人应首先编制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然后经专家论证确认后再进行合理确定措施项目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