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核程序
项目决算批复部门应按照“先审核后批复”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决算评审和审核管理机制,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由财政部批复的项目决算,一般先由财政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以下统称“评审机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论,财政部审核后批复项目决算。
2、审核方式
(1)政策性审核
(2)技术性审核
(3)评审结论审核
(4)意见分歧审核及处理
3、审核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工程价款结算、项目核算管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及建设管理、概(预)算执行、交付使用资产及尾工工程等。
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建设项目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竣工决算的内容
应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一书一表一图一对比)。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1、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主要反映竣工工程建设成果和经验,是对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分析和补充说明的文件,是全面考核分析工程投资与造价的书面总结。是竣工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包括:封面、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情况明细表、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转出投资明细表等。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
表中基建支出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起至竣工为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包括形成资产价值的交付使用资产,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支出,还包括不形成资产价值按照规定应核销的非经营项目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上述支出,应根据财政部门历年批准的“基建投资表”中的有关数据填列。
①待核销基建支出包括以下内容: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 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毁损道路修复、护坡及清理等不能形成资产的支出,以及项目未被批准、项目取消和项目报废前已发生的支出;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农村沼气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游牧民定居工程、渔民上岸工程等涉及家庭或者个人的支出,形成资产产权归属家庭或者个人的,也作为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
上述待核销基建支出,若形成资产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形成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作为转出投资处理。
②非经营性项目转出投资支出是指非经营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道路、专用通信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等,且其产权不属于本单位的投资支出。对于产权归属本单位的,应计人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是用来反映建设项目的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是考核和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该表反映竣工的建设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为止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情况。它是考核和分析投资效果,落实结余资金,并作为报告上级核销基本建设支出和基本建设拨款的依据。此表采用平衡表形式,即资金来源合计等于资金支出合计。
(3)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反映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的情况和价值,作为财产交接、检查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和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
(4)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该表反映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价值的明细情况,是办理资产交接和接收单位登记资产账目的依据,是使用单位建立资产明细账和登记新增资产价值的依据。
3、建设工程竣工图
建设工程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
(1)凡按图竣工没有变动的,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过程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承包人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施工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时,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原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制;由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绘图;由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制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承包人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
(4)为了满足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需要,还应绘制反映竣工工程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平面示意图。
(5)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涉及原有的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一起归档。
(二)竣工决算的编制
1、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条件
(1)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已完成;
(2)单项工程或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已完成;
(3)收尾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不超过规定的比例;
(4)涉及法律诉讼、工程质量纠纷的事项已处理完毕;
(5)其他影响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的重大问题已解决。
2、竣工决算的编制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经审核前,项目建设单位一般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重大项目的相关工程技术主管人员、概(预)算主管人员一般不得调离。竣工决算的编制程序分为前期准备、实施、完成和资料归档四个阶段。
(一)竣工决算的审核
1、审核程序
项目决算批复部门应按照“先审核后批复”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决算评审和审核管理机制,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由财政部批复的项目决算,一般先由财政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以下统称“评审机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论,财政部审核后批复项目决算。
审核未通过的,属评审报告问题的,退回评审机构补充完善,属项目本身不具备决算条件的,请项目建设单位(或报送单位)整改、补充完善或予以退回。
2、审核方式
(1)政策性审核
(2)技术性审核
(3)评审结论审核
(4)意见分歧审核及处理
3、审核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工程价款结算、项目核算管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及建设管理、概(预)算执行、交付使用资产及尾工工程等。
(二)竣工决算的批复
(1)财政部直接批复的范围。
1)主管部门本级的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决算。
2)不向财政部报送年度部门决算的中央单位项目决算。主要指不向财政部报送年度决算的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占项目资本比例超过50%的经营性项目决算。
(2)主管部门批复的范围。
1)主管部门二级及以下单位的项目决算。
2)主管部门本级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决算。
由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决算,报财政部备案(批复文件抄送财政部),并按要求向财政部报送半年度和年度汇总报表。
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建设项目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1)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综合全面地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及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全面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始建设到竣工为止全部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
(2)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4项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3)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分析和检查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考核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果的依据。
1、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条件
(1)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已完成;
(2)单项工程或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已完成;
(3)收尾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不超过规定的比例;
(4)涉及法律诉讼、工程质量纠纷的事项已处理完毕;
(5)其他影响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的重大问题已解决。
2、竣工决算的编制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经审核前,项目建设单位一般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重大项目的相关工程技术主管人员、概(预)算主管人员一般不得调离。竣工决算的编制程序分为前期准备、实施、完成和资料归档四个阶段。
1、批复范围
(1)财政部直接批复的范围。
1)主管部门本级的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决算。
2)不向财政部报送年度部门决算的中央单位项目决算。主要指不向财政部报送年度决算的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占项目资本比例超过50%的经营性项目决算。
(2)主管部门批复的范围。
1)主管部门二级及以下单位的项目决算。
2)主管部门本级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决算。
由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决算,报财政部备案(批复文件抄送财政部),并按要求向财政部报送半年度和年度汇总报表。
应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一书一表一图一对比)。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1、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主要反映竣工工程建设成果和经验,是对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分析和补充说明的文件,是全面考核分析工程投资与造价的书面总结。是竣工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包括:封面、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情况明细表、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转出投资明细表等。
(1)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反映建设项目的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是考核和分析投资效果,落实结余资金,并作为报告上级核销基本建设支出和基本建设拨款的依据。
(2)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反映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的情况和价值,作为财产交接、检查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和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
3、建设工程竣工图
(1)凡按图竣工没有变动的,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过程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承包人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施工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时,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原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制;由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绘图;由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制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承包人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
(4)为了满足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需要,还应绘制反映竣工工程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平面示意图。
(5)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涉及原有的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一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