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发布了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制度,为“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提出要“以工程量清单为核心,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2020 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 [2020] 38 号)再次明确,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腹约管理等措施,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尽管上述内容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提出的改革思路,但同时也代表着我国整个建设领域工程造价管理的市场化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