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型复杂工程项目,除实施工程总承包外,通常会有不止一-家承包单位。即使是工程施工也往往会有不止- -家施工承包单位。各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同,会形成不同的承包模式。
1.平行承包模式
平行承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划分为若干标段,分别发包给多个承包单位承担。
平行承包模式合同结构如图3. 2. 4所示,建设单位需要与多个承包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各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无合同关系。
2.联合体承包模式
当工程项目规模巨大或技术复杂,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由一-家承包单位总承包有困难时,可由几家单位联合起来形成联合体来承揽任务,以发挥各承包单位的特长和优势。联合体通常由一-家或 几家单位发起,经过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等,签署联合体协议,建立联合体组织机构,产生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以联合体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联合体承包模式合同结构如图3. 2. 5所示。
3.合作体承包模式
当工程项目包含专业工程类别多、数量大,或专业配套需要时,一家单位无力实行总承包,而建设单位又希望承包方有一个统一的协调组织时,就可能产生几家单位自愿成立一个合作体,然后以合作体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意向合同(也称基本合同)。达成协议后,各单位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在合作体统- -计划、 指挥和协调下完成承包任务。合作体承包模式合同结构如图3. 2.6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