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职能式是吸收了直线式和职能式两种组织机构的优点而形成的一种组织机构形式。与职能式组织机构形式相同的是,在各管理层次之间设置职能部门,但职能部门只作为本层次领导的参谋,在其所辖业务范围内从事管理工作,不直接指挥下级,与下一层次的职能部门构成业务指导关系。职能部门的指令,必须经过同层次领导的批准才能下达。各管理层次
之间按直线式原理构成直接上下级关系。直线职能式组织机构如图3.2.9所示。
优点:集中领导、职责清楚,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
缺点:这种组织机构中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差,信息传递路线长,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之间容易产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