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阵式组织机构是将按职能划分的部门与按工程项目(或产品) 设立的管理机构,依照矩阵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种组织机构。矩阵式组织机构以工程项目为对象设置,各项目管理机构内的管理人员从各职能部门临时抽调,归项目经理统一管理,待工程完工交付后又回到原职能部门或到另外的工程项目组织机构中工作。矩阵式组织机构如图3.2.10所示。
优点:是能根据工程任务的实际情况灵活地组建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它实现了集权与分权的最优结合,有利于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顺利地进行。
缺点:矩阵制组织机构经常变动,稳定性差,尤其是业务人员的工作岗位频繁调动。此外,矩阵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受项目经理和职能部门经理的双重领导,如果处理不当,会造成矛盾,产生扯皮现象。
1、强矩阵制组织形式
强矩阵制项目经理由企业最高领导任命,并全权负责项目。项目经理直接向最高领导负责,项目组成员的绩效完全由项目经理进行考核,项目组成员只对项目经理负责。其特点是拥有专职的、具有较大权限的项目经理以及专职项目管理人员。强矩阵制组织形式适用于技术复杂且时间紧迫的工程项目。
2、中矩阵制组织形式
中矩阵制也称平衡矩阵。其特点是需要精心建立管理程序和配备训练有素的协调人员。平衡矩阵制组织形式适用于中等技术复杂程度且建设周期较长的工程项目。
3、弱矩阵制组织形式
弱矩阵制组织中,并未明确对项目目标负责的项目经理。即使有项目负责人,其角色也只是一个项目协调者或监督者,而不是一个管理者。同时,员工的绩效由职能部门经理进行考核。其特点是项目管理者的权限很小。弱矩阵制组织形式适用于技术简单的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