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卖方义务:
1)按约定标的履行。除非买方同意,不允许以其他货物代替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也不允许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合同。
2)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地点交付货物。如果逾期交货,买方不再需要,应在接到卖方交货通知后约定时间内通知卖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交货。
(2)违约责任:
1)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