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与资格审查:
时间 | 情况 |
3日 | • 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不足3日的顺延截止时间 • 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的异议的答复,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5日 | • 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少于5日 •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不少于5日 •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存款利息 |
时间 | 情况 |
10日 | •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投标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时间为10日内 |
15日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投标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截止时间 |
20日 |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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