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地基法主要有重锤夯实法和强夯法两种。
(1)重锤夯实法(夯锤2~3t)
重锤夯实法适用于地下水距地面0.8m以上的稍湿的黏土、砂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和分层填土,但在有效夯实深度内存在软黏土层时不宜采用。
(2)强夯法 (一般8~30t,6~30m)
强夯法适用于加固土质广泛;还可用于水下夯实。强夯不得用于不允许对工程周围建筑物和设备有一定振动影响的地基加固,必需时,应采取防振、隔振措施。
强夯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1/2至2/3,并不宜小于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