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向单个灯具的绝缘导线截面积在与灯具功率相匹配.绝缘铜芯导线的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1mm2。
(2)灯具表面及其附件等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容量在100W及以上的灯具,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3)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严禁使用木模、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布荷载做强度试验,且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5min。
(4)除采用安全电压以外,当设计无要求时,敞开式灯具的灯头对地面距离应大于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