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装工程专业分类
附录A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编码:0301);
附录B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编码:0302);
附录C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编码:0303);
附录D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编码:0304);
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编码:0305);
附录F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编码:0306);
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编码:0307);
附录H 工业管道工程(编码:0308);
附录J 消防工程(编码:0309);
附录K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编码:0310);
附录L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编码:0311);
附录M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编码:0312);
附录N措施项目(编码:0313)。
(二)安装工程计量规定
1.计量单位
例:030703021静压箱制作安装项目,其工程量计量单位为“m2”或“个”,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m2”计量,现有两个单位工程中均有静压箱制作安装项目,其计量单位必须保持一致,均应选择以“m2”计量。
2.工程量
汇总工程量时,其精确度取值: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数字;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以“个”、 “件”、 “根”、 “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工程量计算除依据《安装工程计量规范》各项规定外,编制依据还包括:
1)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计价依据和办法;
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4)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
3.基本安装高度
安装工程中的清单项目若安装高度超过《安装工程计量规范》规定的基本高度时,应在其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中描述。
《安装工程计量规范》中各专业工程基本安装高度分别为:附录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10m,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5m,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5m,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 6m,附录j消防工程5m,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3. 6m,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6m。
(三)与其他工程量计算规范界线划分规定
(2)安装工业管道与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的界定:给水管道以厂区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管道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热力和燃气以厂区人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
(3)安装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与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的界定:室外给排水、采暖、 燃气管道以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