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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辽宁采取网络等方式办理造价工程师注册业务

来源: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02-03 13:46:00

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从2月3日起实施应急封闭管理。期间,谢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我中心院内和办公区域,暂停现场办理建设行业各类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2月3日起,暂停现场办理各类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包括接收材料、证书领取等)。需要办理注册业务的,请通过电话、邮寄、网络等方式办理。

二、具体办理要求:

1.原通过网上办理的业务照常进行;

2.原需要报送纸质材料的业务,请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我中心(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38号,全称: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我中心负责上报并为您邮寄办结的证书,请在邮寄至我中心的材料中预留准确的电话号码、姓名和地址;

3.不需要上报材料但需要邮寄证书的业务,请于辽宁省住建厅网站发布领取证书的通知后,将邮寄地址、姓名、电话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4.需要上传材料(如现场认证、出省材料等)的业务,请将上传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三、各类业务办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1.监理工程师:周丽,联系电话:024-23975258,电子邮箱:371136445@qq.com;

2.造价工程师:董明礼,联系电话:23974887,电子邮箱:1132326592@qq.com;

3.勘察设计工程师:苏莹,联系电话:024-23974887,电子邮箱:Kanchasheji209@163.com;

4.一级建造师:徐梅梅,联系电话:024-24128500,电子邮箱:zczxjzs@163.com;

5.二级建造师:陈鲤婷,联系电话:024-24128500;

6.继续教育:韩雪峰,联系电话:024-23974407;

7.技术工人:刘冬梅,联系电话:024-23974100。

四、受疫情影响,快递运营效率可能会降低。请根据自身注册需求提前办理相关业务,以免影响您正常使用。

五、恢复现场办公的时间视疫情防控的需要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官方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7003/tfwj/wjtz/202002/t20200203_3732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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