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注册分为三种情况,也就是初始注册、延续注册以及变更注册。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按照规定,如果想获得造价工程师持续执业资格的话,必须要先接受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近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都发布了关于本地造价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相关通知,小编已经将通知内容整理如下,快来一起看看吧吧~
重庆市-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2020年2月19日)相关文件精神,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根据工程造价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和业务范围变化等实际情况情况,聘请行业专家录制了2020年重庆市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课件,供广大造价工程师进行学习,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安排
造价协会提供2020年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课程,造价工程师可在协会网站自愿报名学习。
(一)继续教育学习网址
登录重庆造价协会网站(www.cqeca.org)右侧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系统, 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报名、学习。
(二)学时安排、要求
课程购买时间:2020年4月28日~2020年12月25日
课程播放时间:2020年4月28日~2020年12月31日
参加学习的人员请务必于2020年12月31日前学习完毕,即可在学习系统内自行打印“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二、课程名称
2020年重庆市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课件
三、收费标准、交费方式及其他
(一)2020年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实行网上缴费,继续教育学习费用:300元/人。(协会2020年个人会员:200元/人)
(二)本次培训网络运行、技术服务及服务咨询等工作委托重庆易建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负责。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遇以上问题,请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238867。
(三)报名费发票请于2020年12月25日前由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在造价协会现场领取,过期作废。(财务室:67538122)
(四)协会联系电话:教育培训部 宋老师 67538825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辽宁省-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提高辽宁省造价工程师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技术水平,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改进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形式的五点意见》(中价协〔2015〕039号)等有关要求,省造价协会决定开展辽宁省2020至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在辽宁省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但尚未注册的人员和已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
二、继续教育学时及时间安排
辽宁省2020至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共计安排60学时。
其中2020年4月28日-2020年12月31日必修课30学时,2020年4月28日-2021年12月31日选修课30学时。
请学员务必在该时间段完成学习,否则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继续教育费用标准
1.个人会员免费参加当年继续教育;
2.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每年交纳会费1万元以上(含1万元),具有次年6名免费个人会员资格;
3.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具体交纳会费数额确定。
四、继续教育形式及内容
1.形式
2020至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行网络教育。个人会员可登陆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的“会员服务系统”,按照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交纳会费,即可免费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2.内容
(1) 2020年必修课
项目融资;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装配式建筑;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方法与案例;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含2017年辽宁省人工费动态指数办法解读)等。
(2) 2021年选修课
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析;机电安装工程新技术;桥梁发展现状、新技术应用等相关内容介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流程介绍等。
五、继续教育流程
1.个人会员自交会费流程:注册省协会“会员管理系统”账号—交纳个人会费—登录“会员管理系统”—进入继续教育模块进行学习—学习合格自行打印。
2.单位会员代交个人会费流程:注册省协会“会员管理系统”账号—交纳单位和个人会费—省协会确认会员资格—登录“会员管理系统”—设置个人会员—个人登录“会员管理系统”进行学习。
六、有关说明
1.学员学习完成规定学时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相应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必修课和选修课合格证明需分别打印。
2.个人会员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交纳会费,单位代为交纳个人会费的,在注册省协会“会员管理系统”账号时可不交纳会费,待所在单位的申请通过省协会审核后,即可成为省协会个人会员,登录省协会“会员管理系统”进行免费继续教育学习。
3.需要开具“辽宁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的,可在“会员管理系统”中填写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后,自行申请。
七、省协会联系方式及汇款信息
会员部联系人:李得范、刘美池
联 系 电 话:024-82578151(传真同号)
财务部联系人:赵 晖
联系电话:024-82578152(传真同号)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西路116号华都大厦471
收款单位: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开 户 行:建行沈阳宾利支行
汇款帐号:2105 0111 0788 0000 0027
八、服务单位及联系方式
大连建业建筑工程培训中心
联 系 人:王伟、李婷婷
联系电话:0411-83011759、0411-83624051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