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鄂建造咨[2020]0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文件精神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关于做好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20〕17号)要求,积极推进我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造价工程师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联合中价协组织开展2020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省内从业人员。
二、教育方式及内容
注册造价工程师可自愿成为中价协个人会员,并参加免费的继续教育。学满学时后,打印“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作为我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完成网络继续教育的凭证。
本年度培训采取网络教育方式开展,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提升工程造价行业继续教育服务水平。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主要包括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信息技术等普适性知识的新变化或新要求,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新材料、新设备、新工法、新技术、新规范等。
三、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方法及流程
(一)登录中价协网站(http://link.233.com/11826),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用户登录系统,提交个人会员入会申请,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网络继教系统问题请致电:010-68331210、68331282。
(二)网络课程播放时间:2020年5月起至12月底。
(三)参加网络继续教育人员完成学习后,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省协会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1、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2、蓝底一寸彩照1张;
3、已核发继续教育证书人员,持证书到协会加盖继教章。
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和相关问题咨询由省协会培训部负责。联系电话:谢老师 027-87253868。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会
2020年5月6日
公告原文链接:http://47.110.82.41:8081/aboutUs/viewAboutUsToOne?id=4f00e884755c4ee89443b0b67ebe7f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