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继续教育规定
1、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30学时;形式包括面授培训、远程(网络)培训及学术会议、学术报告、专业论坛等;内容包括造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水利工程造价相关标准规范,水利工程造价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水利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等专业知识。
2、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为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免费提供网络培训,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可登录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培训系统(网址:http://www.cwhida.org.cn/,联系电话:010-63206357)接受继续教育,2022年度培训课程将于2022年9月底前上线。
3、水利部鼓励其他单位和社会团体为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免费提供远程(网络)培训。
申请初始注册距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之日已超出1年期限的,应当提供申请当年不少于3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比如: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和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含)申请初始注册的,不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在2022年12月31日以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点击进入>>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网站(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