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经注册方可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
一级造价工程师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水利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四个专业,所以各专业注册平台网站不同,具体看下表进行整理汇总。
土木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 水利工程 | 交通运输工程 | |
注册平台 |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进入“个人办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点击“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选择业务类型——在线办理。 | 实行“网上办”“随时办”“不见面办理” | |
注册有效期 | 初始注册有效期4年 | ||
初始注册时间 |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首次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供自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1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 ||
受理时长 | 住房城乡建设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提出审批意见,在门户网站(https://link.233.com/12199/)公示、公告。 |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准予注册,对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注册证书。 申请人可通过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 登录官网查看 |
初始注册材料 | ①初始注册申请表; 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③身份证、照片; ④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⑤需参加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⑥外国人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 1.承诺书; 2.初始注册申请表; 3.劳动合同(退休人员应当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劳务合同);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退休人员应当提供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缴费材料); 5.申请初始注册距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之日已超出1年期限的,应当提供申请当年不少于3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 登录官网查看 |
附件表下载 | 初始注册申请表 | ||
继续教育 | 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应提供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注册两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 每年不少于30学时。 | 登录官网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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