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需要进行执业注册。
办理流程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地址:http://link.233.com/22215/cecaopsys/),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信息,自动生成申请表,打印并签字、加盖聘用单位印章,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不需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①初始注册申请表;
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③身份证、照片;
④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⑤需参加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⑥外国人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初始注册申报流程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是4年。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受理时限
申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提出审批意见,并在门户网站(https://link.233.com/12199/)公示、公告。
申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注销注册、证书补办、暂停执业和恢复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申请人可在管理系统中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
申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业务(含聘用企业更名)和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的,省注册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