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实行网上注册,土建和安装工程专业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注册,水利工程专业在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在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管理平台”或“全国水运工程造价人员管理平台”办理初始注册。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平台,保持通用数据标准统一。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归集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促进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和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每年不少于30学时)方可申请初始注册。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材料提出审批意见,并在门户网站(http://link.233.com/12199)公示、公告。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作出决定,申请人可在管理系统中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
申请人登录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水利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准予注册,对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注册证书。申请人可通过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公路专业或水运专业,首次登录者,需注册登录系统的账号,绑定考试时所用证件号码;老用户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登录后系统自动关联取证信息,用户可点击个人信息中“证书信息”查看,无需自行添加证书;补充基本信息与扩展信息;点击“注册服务”栏目下的“初始注册(一二级)”,根据流程指引,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提交初始注册申请。提交申请后的用户,可通过“注册查询”功能查询办理进度;注册成功的用户可点击该条记录的“查看详情”查询有效期截止时间、执业印章号和注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