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一年,但少于一个注册有效期(4年)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在申请初始注册时,应提供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申请初始注册年度止,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超过一个注册有效期或者一个延续注册有效期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或恢复执业申请时,应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继续教育补习学习班,考核合格者由中价协出具相关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在中价协的组织下,负责开展本地区和本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持续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应贯穿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整个执业过程。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义务接受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注册造价工程师所在单位有责任督促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按要求接受继续教育,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剥夺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形式:
1、 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集中面授培训;
2、 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班、研讨会;
3、中价协认可的其他形式。
登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官网link.233.com/11834,进入“会员服务系统”,申请加入个人会员或登录会员账号,参加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