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2008]102号),现将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120 |
72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140 |
84 |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100 |
6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
100 |
6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
100 |
60 |
二、朱有良等52位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后,请予公布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下载:福建省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