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唐职考函〔2007〕9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开发区(管理区)人事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7〕23号)要求,为做好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日、21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0日
0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1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时,考生可携带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仍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 号)中(除第五款外)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以前(含1970年,下同)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报考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程序
报名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认真填写《___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及证件。由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后,按照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统一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___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贴一年内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三)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___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审批表》(一式两份,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2、资格证书和聘书;
3、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每张免试表后附一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6月4-6日
2、报名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3、咨询电话:2802571,2827463.
五、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附件: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