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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0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

来源:233网校 2006年5月10日

  盐人通[2006]47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6]7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局、建设局共同负责。各县(市、区)人事局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及资格初审工作。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考试报名、准考证发放等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将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10月14、15日两天。

  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在盐城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种试卷,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位置。答题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考生严禁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一经发现即按作弊论处。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请各考区严格检查。

  五、报考条件

  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中(除第五款外)及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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