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局《关于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8〕115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处和市建设局相关部门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由市建设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10月18日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0月18日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9日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0月19日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报名时间:2008年5月22日~6月5日
报名网址:http://link.233.com/28330.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考生唯一支付途径),支付成功后须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到指定地点接受报名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6月11日~6月12日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青年西路71号四楼)
(三)新报名参加考试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需携带下列材料方可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业务工作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5、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四)老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只需携带下列材料即可办理: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
2、以往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