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支付,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在线支付考务费。
1.拥有工商银行银行卡,至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工商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工商银行相关帮助。(一张工商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6896181、86896183.
(六)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6月23日-24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接受资格审查。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08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根据省人事厅文件精神,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
(七)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点击“老考生报名信息查询”按钮查询个人档案号后,点击“确定”按钮,返回报名信息页面,填写其他各项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八)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08年6月23日-24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生于2008年10月10日-17日登陆泰州人事考试网(
link.233.com/23524)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可通过建设部网站(
link.233.com/12161)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
link.233.com/11826)下载。
(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可从中国计划出版社购买(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部电话:010-63906433,网址:
link.233.com/24143)。
2008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联系电话:86882681.
六、收费事宜
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的规定执行。
(一)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