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79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10月14日—15日举行。
网上注册时间为2006年6月1日上午9:00—6月7日下午5: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06年6月7日—6月9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2006年6月12日下午5:00;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为2006年10月9日—13日下午5:00.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06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工作计划》(见附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考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事部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三)报名办法
本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网上报名办法见附件二)。
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下载打印《报名表》。
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事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在南昌的,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格初审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省造价站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中国江西人才市三楼考试中心服务区合署办公)。在南昌以外省直、中直单位的按属地原则报名。
资格审查和确认时,报考人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造价实务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备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