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7]126号
各市人事局、建委(建设局、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现将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考试集中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30日,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上报报名数据库的时间为2007年8月15日前。
二、考试时间
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备 注 |
造价工程师 | 10月20日 |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 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无储存功能)。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10月21日 |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安装) 下午:2:00— 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使用2006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请通知应考人员注意以下变化:
1、《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可通过建设部网站(link.233.com/12161)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link.233.com/11826)下载。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前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可从中国计划出版社购买(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部电话:010-63906433,网址:link.233.com/24143)
今年起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各类执业资格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半个月。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各市务必将下载准考证的网站、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参加建设工程教育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四、除以上新增内容外,各专业考试的报考条件、报名组织、资格审查、考试收费、信息管理、考场设置等考务工作均按照2006年有关考务文件的要求执行。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各市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使考生能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同时,为方便考生,各市在集中报名结束至信息上报之前,还要安排补报名时间。
山东省人事厅
山东省建设厅
二00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