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6年度全国造价
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取得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6年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 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006年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 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1997年1月30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二)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三)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06年5月18日-5月2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 4:00
(二)报名地点
1.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北路301号)
报名点代码:5858
联系电话:54641592、64820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