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安排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人考发[2009]15号)要求,现就我市实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4日
上午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5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考生可于5月4日至5月20日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18835),在网上填写并下载打印《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须携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学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到市政府后楼一楼十五号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老考生持往年准考证或报名档案号,只携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无需单位盖章),到市政府后楼一楼十五号进行资格确认后办理报名手续。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现场报名时间为5月7日至5月20日(假日除外)。资格确认初审报名地址:市政府一楼十五号,联系电话:33210880
四、收费标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批准的每人每科45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