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79号)文件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区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考务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和分工:自治区建设厅负责办理资格审查核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级考试用书的征订发行工作。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考务组织工作。
二、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的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时科目。
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不变,任为四科,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选报其一。
三.报名时间
1、各地、州、市报考人员在工作所在地由当地建设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当地人事局报名考试。
2、报名时间:各地报名时间从即日开始7月10日前上报报名信息,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受理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5日(节假日休息)
四、考试类别代码及专业码
1、考试类别代码:
①符合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条件报考二科: “22”
②报考全部科目(土建专业):“42”
③ 报考全部科目(安装专业):“43”
2、报考科目代码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11”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2”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法规》“33”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44”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