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新人考函[2008]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我市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08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市建设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二、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二科(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的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考试。
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仍为4科。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者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link.233.com/14317)网站,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填写报名表时间为2008年6月1日——6月25日。
(四)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续考考生请认真填写档案管理号。
(五)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上传照片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新考生和符合免试的考生请于2008年6月2日—6月25日(双休日休息)携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到市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管理站(联系人:高燕,联系电话:6242428)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携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于6月2日—6月25日(双休日休息)到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地址:新市政府大楼905办公室,联系人:杨爽、魏蒙,联系电话6239270)。续考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可直接办理报名手续。
五、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08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举行。具体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及科目如下:
10月18日
0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9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六、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提交报名表后考生不能再更改考试地点。
七、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答题卡费0.5元,《人事考试成绩通知单》1元。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科按6门计,其中:《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按1门计,《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按1门计,《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按2门计,《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按2门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