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场统一设置在杭州。阅卷工作按规定由省统一组织进行。
六、考试收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4〕1108号文件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目40元(含上缴国家7元),其中留市每人20元,用于组织报名等支出,其余部分在报名结束后集中汇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开户银行:工行杭州武林支行,帐号:1202021209014434529)。
七、准考证发放办法。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于9月28日前寄至各市人事部门。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的准考证于 9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由单位或考生携有效证件到杭州市莫干山路73 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领取。
八、成绩公布。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考生届时可向网站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浙江人事考试网址 :WWW.ZJKS.COM。
九、考试用书可以在当地书店购买,也可以到北京考试书店进行网络定购。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计划,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