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嘉考培〔2008〕18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浙人考〔2008〕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日至1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2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1996年8月26日之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08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