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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5]21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务管理工作,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办理资格证书及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 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14:00— 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8月13日,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link.233.com/25849),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报名。
(一)考生注册。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信息(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注册信息即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
(二)进入报名。考生需选择考试、选择省份及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名。
(三)老考生及新考生。参加2014年(含2014年)以前的考试人员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重新审核报考条件。报考人员照片全部重新采集。
(四)填报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六)资格审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站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中心网站的审核工作均由省建设厅注册中心实施。
考生登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中心网站(http://link.233.com/26237/w/Default.htm),进入“考试报名建设类资格审查系统”入口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应及时在注册中心缴费系统缴纳资格审核费。
审核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8月10日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
电话及联系人:0931-4806670 王维。
咨询电话:0931-4659952 0931-4659970
(七)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5年7月23日至8月14日按注册名登录网站(http://link.233.com/25849),按网络提示点击【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纳考务费。资格审查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5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link.233.com/25849)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考务费: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77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均为57元。
六、 其他事项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四)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选择老考生报名,须正确填写原档案管理号,如果填写档案号不准确造成无法滚动成绩的后果自负;参加考试人员如不准确在网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17
附件1: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因2013版教材出版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号令),另本年度多数教材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做了局部修订,提请广大考生务必注意。其中《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修订内容较多,建议考生购买《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复习指导:2015造价工程师教材 沿用2014修订版 考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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