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0〕35号)精神,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10月23日至24日举行。现将有关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6月8日9:00-7月2日17:00。
全省考生(深圳除外)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定于2010年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请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市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受理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一楼西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窗口电话:0754—88489856。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3日上午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4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从2004年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已作变更,具体内容见附件4。
三、考试方式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考科目。
(二)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4科。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立分考场,主要负责深圳市的考生。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证书发放方式
本市考生证书由我办负责发放。届时请留意汕头市人事考试网《中心信息》栏发证通知。
(四)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五)考试用书及考前辅导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考试用书的征订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生可到“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