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40号)精神,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0月22至23日举行。现将有关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11日9:00-8月5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定于2011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请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市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受理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西厅市人社局(原人事局)对外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754—88329783.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10月22日 | 上午 | 9:00—11:30 |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下午 | 14:00—17:00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
10月23日 | 上午 | 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
下午 | 14:00—18:00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从2004年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已作变更,具体内容见附件4.
三、考试方式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造价工程师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在深圳,主要负责深圳考区的考生。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本市考生证书由我办负责发放。届时请留意汕头市人事考试网《中心信息》栏发证通知。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五)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的有关信息。
附件:
1.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4.关于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