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9]17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4日、25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2009年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至6月17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各单位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6月18日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后于6月22日至6月23日到市人事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录考职考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1996年8月26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四、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五、“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六、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2元,其他各科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七、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2009年新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教材有关事项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电话0311-8790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