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郑州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报考考生: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28日9:00至7月11日17:00,照片上传截止时间:7月10日17:00.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7月12日至7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8时)。逾期不再办理。
二、现场资格审查程序及地点
考生携带审查材料到市建委(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造价办初审,而后到陇海西路169号郑州人才大厦(陇海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10楼1011、1015、1027房间复审。复审乘车路线:9路车到郑州人才大厦站下车即到,59路、909路到华山医院站下车向东100米即到,126路到秦岭路陇海路站下车向西100米即到。
三、注意事项
1、新考生和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在审查材料时请提前准备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汇总审批表》(一式3份)、学历(学位)原件(后学历和成人教育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证明或电子备案表或学籍表)、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本人彩照的户籍证明)、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其中申请免试部分科目考试者,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老考生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各单位在现场资格审查后,携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以及汇总表电子信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3、请各单位或考生不要自制表格,务必从附件中下载打印资格审查汇总表,认真、完全地填写各项内容,并附电子盘(EXCEL格式)。
4、考生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并对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所在主管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核查实,出具申请人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年限证明。
5、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
6、联系方式: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 67185415
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67188348
附件:
《关于做好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1〕22号)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
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