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人社考[2011]2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4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二、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报名时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1寸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
省直报考全科人员,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7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并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市州以下报考全科人员,经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报考全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提交报考信息。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三)免试部分科目人员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新老报考人员,均须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省直报考人员,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省职改办资格审查(盖章),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经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查询。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5月20日9:00—5月29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省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9:00—5月30日16:00(双休日除外)。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时间
省直网上缴费确认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9:00—5月30日16:00。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网上下载时间
2011年10月17日—10月21日。
(五)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下午14:00~17: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2011年10月23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下午14:00~18: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各地于2011年8月22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3科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试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23.造价工程师 | 4.考4科 | 01.土建 | 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
02.安装 | 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 ||
2.免二科 | 01.造价 | 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院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统一安排。
八、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造价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0元。
九、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各地人社、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严格按规定做好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工作,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安全实施。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