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市直单位、中央及省属驻娄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函[2009]47号)(见附件)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属娄底市考区的报考人员,于2009年6月23日持下载的本人报名信息登记表,经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后,到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市委、市政府原办公大院2号楼1楼,联系电话:8312396、821603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在其他考区报名的人员到相应的考区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娄底考区不予资格审查和缴费。
二、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新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证原件。续考人员只需提供《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所有报考人员均要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按原件大小粘贴在报名信息登记表的背面,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三、各单位在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对在资格初审中有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有请人代考等舞弊现象的人员以及代人考试的人员,将按照人事考试纪律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