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劳动人事)局、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109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我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4—25日(星期六、日)两天进行,考试安排和科目如下: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考点设在连云港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存放。答题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五、报名方法
(一)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5月1—15日。
报名网址:http://link.233.com/13725。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5月18—24日。
资格审查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2号,连云港市人事局201室,联系电话:85826670。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考生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符合免试条件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造价专业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6、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考生登记表上)。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写老考生档案号和其他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将下列材料于2009年5月18—24日送交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1、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考生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考生登记表上)。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09年10月16—23日登陆连云港人才网link.233.com/13725,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发票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六、收费事宜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的规定执行。
(一)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