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109号)通知,现将我市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安排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24、25日两天,考场设在本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度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作答方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五、报名组织、程序及准考证发放
(一)此项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为www.zjrsks.com.cn.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5日。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在6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送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镇江市设镇江、丹阳、句容、扬中四个审核点。具体地点如下:
镇江人才市场(镇江市解放路5号)一楼人事考试考工柜台,咨询电话:16039000;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联系电话:86571677;扬中市人才市场(港西南路8号)四楼扬中市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8324598;句容人才市场(华阳东路)财政局大楼一楼,联系电话:87319022.
凡报名的考生都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下方贴二寸照片两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新报名的考生还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
2、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10月16日至10月23日,登陆镇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准考证发放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六、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的征订工作由市建设局组织处负责,联系电话:010-59797966.
七、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