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织分工和时间安排
报名组织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由市人事局职称办和建设局人教处共同负责。
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10月24、25日两天。我市设立考点。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种试卷,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存放。答题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报名组织
(一)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5月25日9:00-6月19日16:00。报名网址:点击进入网上报名。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6月23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市人才市场315房间,资格确认期间联系电话:0516-85798407。
新考生现场确认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
2.两张两寸与上传照片相同的彩色免冠照片;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相应的学历证明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对报考资格是否符合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6-85798231,考务咨询电话:85608529。)
报考人员要学习和熟知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4年3号部令)。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是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往年已报名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经网上支付成功后于6月23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将以下材料送至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市人才市场315房间,即完成报名。
1.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2. 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
3. 两张两寸与上传照片相同的彩色免冠照片。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于考前一周登陆徐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的征订工作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建设局人教处负责。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16—83908557
七、收费事宜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的规定执行。
(一)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