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2010年造价执业资格考试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9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3—24日(星期六、日)两天进行,考试安排和科目如下: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考点设在连云港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仍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五、报名方法
(一)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6月5—26日。
报名网址:http://link.233.com/13725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6月21—27日。
资格审查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2号,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室,联系电话:85826670、85811913。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考生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符合免试条件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造价专业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6、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考生登记表上)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去年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认真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将下列材料于2010年6月21—27送交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1、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考生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考生登记表上)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10年10月18—22日登陆连云港人才网link.233.com/13725,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发票领取时间:2010年10月18—22日。领取地址: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6财务室(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
六、教材征订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相关教材征订工作由连云港市建设培训中心负责。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解放中路91号,联系人:章红燕,联系电话:85507357、85516163。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