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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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20、21日两天。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科目设置仍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各地要严格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除第五款外)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者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新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并缴费的报名形式;老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9:00—6月29日16:00。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二)新报考者,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3日,地点: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市人才宾馆315室。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黑白打印,本人签名,左下角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缴费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三)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老考生,有档案号),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学习并熟知2011年3月15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四)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考前一周,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支付人员领取发票方式另行通知。
(六)对报考资格条件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考务咨询电话:(0516)85608529、80800320;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516)85805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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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2012年度考试仍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等文件精神,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九、其他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节点提醒
一、网上报名时间:
6月15日9:00—6月29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初审)时间:
7月3日9:00—11:30,14:00—17:00
地点: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市人才宾馆315房间
三、考试时间:
10月20日 |
上午 |
0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下午 |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
10月21日 |
上午 |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
下午 |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