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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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3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0月20、21日两天。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在我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仍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者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四)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六、报名组织
(一)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09:00—7月4日16:00,支付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9:00—7月5日16:00。报名缴费网址为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淮安市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由此进入→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报首页照片编辑器)→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考生照片→考生再次登陆淮安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报名由此进入”,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查询照片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付款”进入支付平台选择对应银行进行交费;如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本人的照片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
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应在2012年6月21日-7月5日工作时间将有关报考材料送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窗口接受资格审查(节假日不受理)。地点:淮安市职业培训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联系电话:83341204,83671403。报名资料逾期未送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即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和专业,打印出的报名表上有档案号),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请确保手机正常开通,方便特殊情况联系。如在资格审查和复审时手机关机无法联系到报考者本人,则视为报考者自行放弃当此考试。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信息更改申请,退回电子照片后,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电子照片。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且交费后只可修改报考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其余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需现场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请于资格初审期间,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窗口办理修改手续。地点:淮安市职业培训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逾期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五)10月15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在线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2012年度考试仍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有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考试结束后十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窗口领取,逾期不再办理。地点:淮安市职业培训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
九、其他
为打击考试作弊行为,确保人事考试的公平公正,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在考试结束后,人事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